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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6-24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创新协同,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现启动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本专题支持广东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开展科研和成果产业化合作。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联合实施,双方同步发布指南组织申报,经独立评审,对双方同时支持立项的项目,由双方分别资助各方创新主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书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自然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

7.其他不适合资助的情况。


三、申报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如需开通账号的,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二)网上申报时间。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8月1717:00,提交时间请以本通知为准。

(三)因该专题涉及到与港澳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建议预留2周以上时间经学院审核后OA上报,按照涉外合作合同签订办理程序办理(附件5)。请项目负责人和各学院提早安排时间,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任务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科发院联系人:毛丹,26536623

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86-020-83163338、83163469


附件:

1.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

2.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

3.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4.常见申报问题

5.关于发布涉外合作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合同签订管理审批流程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2.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清单.pdf

·附件3.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pdf

·附件4.常见申报问题.pdf

·附件5.关于发布涉外合作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合同签订管理审批流程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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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26001649-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