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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关于申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11-21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已发布2024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请各位老师按时提交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校内截止时间

附件材料盖章---2024年11月26日、27日,地点:汇元楼539

项目申请人系统提交---2024年11月27日

二级单位审核提交---2024年11月28日

申请书校内形式审核---2024年11月29日、30日

签字盖章页盖章上传---2024年12月1日和12月2日8:30-11:30,地点:汇元楼539

书面材料---申请时无需交纸质材料,获批后另行通知提交方式

所有时间节点请务必以本通知为准,所有盖章材料需二级单位收齐后统一前往盖章。


二、校内申报流程

(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账号开通与登录指南详见公文通链接:https://sticapply.sz.gov.cn/

(二)选择“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找到“基础研究专项”中的“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三)网上填报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先保存再提交。

(四)申请人将系统生成的PDF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发给二级单位审核。

(五)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模板见附件)发给科发院。

(六)科发院管理员按照二级单位提交的项目清单在系统中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核。

(七)待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从系统下载“签字盖章页”,交至校科发院盖章并扫描上传回系统中,当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表示申报完成。

(八)已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如需修改请联系科发院管理员退回,修改后需申请人和二级单位重新完成上述流程。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避免重复申报。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二)项目申报材料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和拟取得的学术指标、技术指标等请等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避免虚高,以免验收无法按时通过。

(三)合作单位是企业的,需提供合作单位自筹经费承诺函;合作单位是市外的,不能分配市财政经费,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

(四)申请项目经费统一按拟资助经费顶格申报,即指南题目中规定的资助上限是多少就填报多少。

(五)由于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没有设置二级单位的管理权限,故需申请人将系统提交的PDF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发给二级单位管理员审核,科发院管理员按照二级单位审核无误的项目申报清单进行项目形式审核。

联系人:陆春一,电话:26536237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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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26001649-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