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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 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大学境外优秀博士研究生来校学术交流支持项目的通知

Author: Date:2025-03-14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为优势博士点学科吸纳更多优秀青年人才,促进国际科研合作,我校设立“境外优秀博士研究生来校学术交流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用以资助境外高水平高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生来我校进行访学交流,一般情况访学时长为期一年(12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如果为大陆公民,须注意在境外高校学习时长应不少于标准学制减1年,以防获得境外博士学位后无法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参与相关科研项目和合作研究,并给予资助。2025年拟接收30-40名境外来访博士研究生。

相关申请人应首先获得就读高校博士生导师对申请本项目的同意和支持,并联系一位我校博士生导师作为合作导师。双方导师应有强烈的合作意愿,申请人与双方导师须制定三方认可的访学研修计划书。我校合作导师须出具接收承诺函,表明接收该申请人的意愿及可提供的科研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遵守中国法律和我校规章制度。

2.于世界四大权威排名(THE、QS、US News、ARWU)其中任意两个榜单排名前200名的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

3.国籍不限。已完成博士阶段课程学习环节,已通过博士资格考核的博士生优先。

4.申请专业应与我校博士生导师所属学科一致。

二、资助标准

来访学生无需向我校缴纳费用,根据学生就读院校、专业、学业和研究情况综合考量,从实际到达我校开展科研工作时间起,在完成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按开展工作月份发放,每月最多发放5000元人民币/生,累计发放最多5万元人民币/生。

在访学期间,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中期进展汇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评估。原则上要求以深圳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及通讯作者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时我校导师须为第一作者;深圳大学需为唯一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以及唯一通讯作者单位),其中: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根据《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23版)》,须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以上的国际知名期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按照中科院期刊分区分类标准,须发表在中科院期刊分区大类2区或CCF-B类期刊以上的国际知名期刊。来访学生须按照研修计划,在双方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工作。未通过各环节评估或无法达到预期成果则取消资助,暂停来访活动。访学结束前,来访学生须进行成果考核认定,根据科研成果等级,发放一次性成果奖励。

我校视校内宿舍情况为项目入选学生提供住宿,按照中国大陆学生标准收费,如校内宿舍不足,学生需联系校外住宿,相关费用自理。同时,来访学生需自行办理访学期间相应的人身和医疗保险,并承担签证、旅费等费用。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应首先获得所在高校博士生导师对申请本项目的同意和支持,并联系一位我校博士生导师(含留学博导)作为合作导师。双方导师应有强烈的合作意愿。申请人与双方导师须制定三方认可的访学研修计划书。我校合作导师须出具接收承诺函,表明接收该申请人的意愿及可提供的科研条件。

申请人需登录在线申请系统完成申请,深圳大学资助境外来访博士研究生项目采用滚动申报、滚动评审、滚动立项方式,全年可接受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手续。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一)申请方式

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学术成绩、语言水平等相关内容的填写,完成在线申请后,及时上传所需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启动该名同学奖学金项目。

申请平台网址:https://status.szu.edu.cn/szulxs/stuzs/stuLogin.action(留学生类别APPLICATION STUDENT CATEGORIES:高级进修生Advanced scholar)

(二)所需材料

1.深圳大学合作导师接收承诺函(附件1)

2.研修计划书(附件2)

3.个人陈述和简历

4.导师推荐信

5.其他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自本科阶段起)

(2)成绩单扫描件(自本科阶段起)

(3)博士学籍证明扫描件

(4)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5)获奖证书扫描件

(6)护照和签证(提供有效的护照复印件以及可能需要的签证申请材料。具体签证要求会因目标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7)根据具体的交流学习项目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健康证明、财务证明等

五、其他信息

本项目拟资助校内被本项目接收的学生,在我校为来访学生身份,不注册学籍,不正式修读课程。对于表现优异的来访学生,可由合作导师向研究生院申请适当延长访学期限。

研究生院联系人:宋老师26538248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联系人:张老师26538663

国际交流学院联系人:黄老师26558894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国际交流学院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附件1-导师接收函.docx

·附件2-研修计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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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0755-26001649-8000